中国民族音乐概论(九)

中国民族音乐概论(九)

第二章 歌舞音乐

第二节 民间歌舞的体裁分类形式

民间歌舞的体裁形式归纳起来有三类:一类是歌舞,即边歌边舞或歌舞相间。有的以歌为主,以舞为辅;有的歌舞并重。另一类是乐舞,即边奏乐边舞蹈,把奏乐和舞蹈两者相结合。有的舞者随乐而舞,以舞为主,音乐为辅;有的舞者兼奏乐器,边奏边舞,乐舞并重。再一类是歌舞小戏。即民间歌舞和戏曲二者因素兼具的形式,汉族表演性歌舞中多见。歌与舞结合时,音乐的旋律一般都较流畅平稳和优美抒情,具有歌唱性,其节奏也较轻快活泼,具有律动性。乐与舞相结合时,器乐的旋律流畅如歌,其节奏较为强烈鲜明,具有舞蹈性。戏与舞的结合则更表现出故事情节的戏剧性效果。

一、歌 舞

歌舞,是以歌唱和舞蹈两者因素为主的民间舞蹈表演形式。可分为载歌载舞和歌舞相间两种形式。

(一) 载歌载舞

1.以歌为主(礼俗性歌舞和表演性歌舞)

礼俗性歌舞有东北少数民族萨满歌舞《请神歌》、《安代舞》,西南少数民族的叙事性打歌、景颇族丧葬歌舞、纳西族《窝热热》、土家族跳丧鼓等祭祀歌舞,均以叙事性、吟诵性舞歌为主,伴有简单的舞步动作。

表演性歌舞有汉民族的秧歌、采茶、花鼓、花灯等,都是小场表演中加入民歌小调的演唱,伴有简单的舞步。

2.歌舞并重(抒娱性歌舞)

此类歌舞有藏族歌舞果谐、西南少数民族的部分抒情性打歌、北方民族的部分狩猎游牧歌舞等。

3.乐伴歌舞(以歌唱和舞蹈为主,采用少量乐器为歌唱伴奏)

此类歌舞有藏族歌舞堆谐(弹拨乐器扎木聂伴奏)、弦子舞(牛角胡或二胡伴奏),一部分抒情性打歌(竹笛、月琴、小三弦等伴奏),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歌舞(手鼓和其他弦乐器、打击乐器等伴奏)。汉民族的凤阳花鼓、莲花落、跑旱船、跑竹马等(打击乐伴奏),都带有此类型歌舞的表演特征。

(二) 歌舞相间

歌舞相间是指一些综合性舞蹈节目中,歌唱与舞蹈相互穿插,往往歌时不舞,舞时不歌。舞蹈部分有时带有乐器伴奏。

北方的东北秧歌、冀东秧歌,南方的花鼓灯等较为典型。藏族的囊玛、卓舞,傣族的十二马舞,佤族的木鼓舞等皆有此类型歌舞的表演特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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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乐 舞

乐舞,是以器乐与舞蹈两种元素为主的民间舞蹈表演形式。可分为边奏边舞和奏乐伴舞两种形式。

(一)边奏边舞

依所使用乐器的不同性质,可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:

1.打击乐伴舞

(1)携鼓而舞

汉族歌舞有花香鼓舞、陕北腰鼓舞、晋西花鼓、山东花鼓、单鼓、太平鼓舞等。少数民族歌舞有维吾尔族手鼓舞、藏族卓舞、朝鲜族长鼓舞、瑶族长鼓舞、壮族蜂鼓舞、傣族象脚鼓舞、羌族羊皮鼓舞、哈尼族铓鼓舞等。

(2)击鼓随舞

因一些鼓体庞大笨重,不便携带,只能放置于地面或车上击奏。舞蹈者相拥四周群聚而舞。如南方少数民族的铜鼓舞、木鼓舞等。

2. 吹管乐伴舞

南方少数民族舞蹈中较为常见,以竹类吹管乐器为主。如云南、贵州、广西、湖南等省多民族聚居地区的芦笙舞,亦可分为芦笙舞、葫芦笙舞两类。

3. 弹拨乐伴舞

此类多见于南方少数民族舞蹈,如傈僳族的三弦歌舞、彝族撒尼人的大三弦舞《高斯比》等。

(二)奏乐伴舞

在一些表演性歌舞和礼俗性歌舞中,有由不同乐器组合而成的乐队,在舞蹈队行以外为舞蹈表演伴奏。汉族歌舞中较多,如秧歌、花鼓灯、花灯的大场舞蹈,常有固定的锣鼓乐队或吹打乐队在一旁伴奏。少数民族歌舞中有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的歌舞、纳西族丧葬歌舞《勃什细喱》等,都采用乐队伴奏的形式。特别是主奏乐器多带有本民族特点,如壮族蜂鼓乐队的蜂鼓、傣族象脚鼓乐队的象脚鼓、铜鼓舞乐队的铜鼓以及木鼓舞乐队的木鼓等,都是具有民族特色的打击乐器。

三、歌舞小戏

在一些表演性歌舞中,有一部分歌舞吸收了戏曲艺术中两小戏、三小戏的表演形式,使表演性歌舞向小戏的形式转化,逐渐形成兼具民间舞蹈和民间戏曲因素的中介艺术类型。

这种体裁形式在汉族表演性歌舞中多见,较为典型的有北方的二人台、二人转、陕西韩城秧歌等,南方的采茶、花灯等也具有此类特征。

以上文字来源:

书名:《中国民族音乐概论(修订版)》

编著:程天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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